星期日, 6月 18, 2006

文以載道

朋友在網上分享的想法確令我感到慚愧,自問自己寫的都不算是甚么美輪美奐的東西,如果文學要求「真、善、美」的話,我寫的大概最不切合對「美」的要求!看著別人美麗的文字,就感到自漸形穢。

說理說到自己都討厭自己!這大概是我早早中了「文以載道」的毒太深之故。

我們歷史上的大文豪都有這種想法,而到了我們清朝的「四庫全書」編者紀大先生,自己寫起他心中所認爲的「小說」來,以寫大篇大篇的教化爲榮,寫「志怪」,竟借鬼神之說以警戒女子不要在丈夫死後再嫁。想來心下不禁一寒──如有人以爲自己寫的,不算「美」卻也總算「真善」吧!那他真是要好好反省,今天他指是對的一翻道德,可會在以後成爲牢籠別人的學說?

年青的時候,滿以爲舉著追求真理的旗幟可以義無反顧,到人大了,受了歲月的洗禮,對真理,又當有另一翻體驗!

所以,我們寫作,如果希望用以與日後的人溝通的話,當知道他們以後會用我們無法想象的方式去評價我們!最近,我讀了「儒林外史」,感受實在太深!所以,寫作爲了傳揚自己認爲的真理,原來並不足夠,最終,即使你的作品可以流芳百世,卻會被歷史一一揭破你當年想法的種種錯失,你可要有這種心理準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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