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14, 2007

原罪

心境常處於一種不平安的狀態,實在要很努力叫自己平靜下來,事實也常證明,我的多慮是毫無必要的,然而,好像那是我天性的一部份,是一種自然進入的狀態,沒法不努力去對抗之。

或者,這就是原罪的真正意思吧!在我們裡面有一種叫我們向下及腐敗的力量,我們必須要警醒並加以抗衡,否則,便落入無助的深淵。

我有一位好朋友,長久把來自工作的情緒帶回家,每次聽她細說工作上遇到的種種,我都會感到很無奈。我們明知道在工作上一定會遇到不如意,如果可以嘗試下班以後就不去想,日子可能會好過些,又或者是盡量游說自己:工作做不好,大不了炒魷魚回家,老板的問題永遠都是最終由老板自己負責好了,這樣,心靈真的可以輕省多了!

這樣,做老板也實在太可憐,他怪員工,最多只能把他炒掉,結果留下的一個殘局,仍得由他去收拾!

無奈,這也是原罪呀!誰叫工作變得如此令人煩厭?沒意義的經營,即使是在教會的工作,你問一下,哪裡有人真心認為他們的工作不煩厭?

原罪真可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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