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聖經其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個普通人拿起聖經看,不明白其背景、時代及文體,會覺得不明所以,也就毫無趣味可言。
在我仍未信主但慕道的期間,我很希望看聖經會給我一點信仰的亮光,於是下定決心每天早上看聖經,那時我看的是福音書,看了一段日子,仍是不得要領!
結果,我完全不是在聖經的亮光之下信主,我的信主,完全是一種感性的投靠,覺得那麼需要向上帝傾心吐意,覺得作為中國人,有那麼一段不敬畏上帝的歷史,又正做一件那麼荒謬的事:殺害手無寸鐵的年輕人,是那麼罪無可恕。那時的我,只覺作為中國人是滿身罪孽的,需要向上帝悔改。
想要悔改,渴望悔改,原來是我當日與上帝相遇的重要契機,那完全是出於感性,理性認知全無,聖經知識也全無。
信主以後看聖經,也不是太能明白,但卻慢慢地覺得很多經文能對應自己的生活,讀下來,研究下來,那是一本寶書,把上帝暗昧難明的心意啟示人,在當中有無窮的智慧,卻必須是當你在真正學懂敬畏上帝時,才能讀懂,如果,你沒有帶著敬畏的心去讀聖經,你永遠無法參透其奧秘,也就覺得它只不過是一本歷史文獻,沒甚麼大不了。
如今,我覺得聖經是上帝給信徒最寶貴的禮物之一,當然,由於上帝是超越理性的,所以我相信,儘管有很多信徒認為離開了聖經,人很容易離經叛道,但我始終認為上帝的道超越了聖經,起碼,在我當初信主的時候,我仍未曾明白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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