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07, 2005

腐敗

原來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會開始感到人生很累!

不知你到了這種年紀沒有?我到了一個年紀,很想自己生在富人之家,父母留下大筆遺產,令我下半世可以高枕無憂!年青時我從來不會有這種思想,那時我從來不發任何發達夢,從來不想擁有名利,現在,卻是那麼想擁有更多更多的錢。

因為我想休息,想停下來,真的!打了二十年工,今年七月份剛滿二十年,如扣除中間曾休息過的大約兩個多月的轉工期,現在已工作了二十年零三個月了!

我又害怕自己一停下來就無法再上路,少壯不努力,到老大了,才剛用完積蓄就沒有工作能力,那怎麼辦?

我又沒嫁個有錢老公,我養自己,他也養自己,如果有小孩子的話,我們更不可以停下來了!想來想去,現在不停不知等到何日?

都是因為父親不是李嘉成(一笑)!

我原來真的已腐敗至此了!上帝呀!你饒恕我吧!

5 則留言:

匿名 說...

毫子:

我都想唔使做啊!唔使做的意思並非什麼都不做,只是想有選擇,可以做,可以不做, 這樣就夠幸福了.

我愛美,愛享受,愛舒服,這全都是要用錢來堆砌的,我喜歡搭的士, 喜歡shopping, 喜歡high tea, 我眼角高,心高氣傲,可惜到現時為止還沒有一個人可以滿足我,我唯有被迫上進啦! 其實很多女仔都是被迫上進的!無論是物質上或心靈上,所以我只好靠自己. 我大概要永遠靠自己了.

其實我一直好想知道你那些基督徒朋友會不會有我這些掙扎及他們會怎樣處理.

其實我喜歡一個當傳道人的男仔已經有一年了,他一切都符合我的條件,他有理想有目標,而且有實踐的能力,聰明,eq高,樂觀,情緒穩定,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比很多香港男人強很多),講道比很多有經驗的傳道人還要清晰,上帝真是幽默,竟然在我最厭惡的教會環境中看到這樣出色的quality!在他那種光明磊落面前,我就更覺得自己陰暗軟弱,我裡面是個爛攤子.

但他是個傳道人!傳道人是很窮的!墮落信徒愛神的僕人!真是可以寫一本小說!

阿紫




阿紫

毫子 說...

阿紫:

我認為今時今日的時代女性,自己有工作能力,經濟獨立,所以最不需要的就是找有錢老公.好多quality都是錢買唔到的!

雖然,人人天生都有惰性,想做少奶是女子千古以來的夢想,但千古以來,這少奶與怨婦差不多成了同義詞,所以我們有條件選擇,就要選有質素的男人,錢佢無唔緊要,我自己都有,根本唔駛靠佢,即使佢要靠我又如何?人與人之間都係相互需要的,最重要是他的思想成熟,人生有目標,就唔係問題啦.

錢其實係好有用,但唔係大晒既,錢買唔到真正的關心及愛,有誰不喜歡enjoy life? 但人生不可能十全十美,在自己生活質素不會受太大影響的前提下,我覺得你值得考慮這個人及這段關係.不過,我也是很實際的人,婚後,錢的因素很重要,所以先小人後君子,這方面必須要先溝通好,知道大家對於物質生活的期望有多少,是否可以配合?矛盾會不會太大?財政要如何分配?這些都必須要想清楚!

希望好快你會請我地飲!

毫子 說...

掛住講自己的看法,忘了回應你的問題!我在教會也遇到姊妹有同樣的掙扎,都是因為我們都喜歡中產的生活,習慣了有搭的士,high tea,shoping,其實這些掙扎與其他拍拖時的掙扎都是一樣處理,自己想清楚什麼對自己是最重要的.拍拖期間可以講是自我認識的過程,到你被對方的真情感動時,或許有些以前以為不可以放低的東西,突然在相比之下變得不那麼重要,又或許那段感情不夠深,無法令你付出那麼大改變的代價,總之,掙扎都是自己經歷過才知道會如果抉擇,沒有人可以教你如何抉擇.

而我的看法是:珍惜眼前人,感情至真始終是最重要的,誰可以保證一生都衣食無憂?甘苦與共的婚姻才是最珍貴,如果不是這樣,結婚根本毫無價值可言.

匿名 說...

毫子:

你說得真是很對,有很多東西都是錢買不到的,我明白的,不過大部份時候我會懷疑到底現實裡有沒有這些用錢買不到的東西,到底能不能有一天真的找得到,不單在愛情方面,在各種各樣的事情上,是不是都有美好的一面,可能我生來悲觀,對世界毫不信任,對人性的醜陋更是.

由於這種近乎瘋狂的懷疑,我選擇了冷漠的態度,我選擇了以物質和成就代替所謂心靈上的追求,因為我懷疑這根本是追不到的.

我拚棄了上帝之後,很矛盾的, 另一方面我又極渴望永恆不變的事物,所以我要走進我的小說世界去找,我必須要寫作,否則我無法捉摸到真我. 若不寫作我就會變成一具行屍走肉,一具城市機器.

這位當傳道人的男仔,他竟然把我心裡渴求的東西做出來,原來真的有人以生命為他的事業,以人為他的責任,真是叫我這種只顧拚命為自己而活的人目瞪口呆,真的叫我慚愧,叫我不敢用自己慣用的那一套來爭取他,他是不會屈服於我那一套煙視媚行的技倆,他要的是上帝給他的配偶!這對我來說實在是太沉重了!

阿紫

毫子 說...

阿紫:

聽了你的分享我真是很感慨,不知從何說起才是!

上帝是否真的正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也是基督教信仰當時何以得著了我的原因,人可以選擇如何去生活,可以選擇信不信那永恆的美善,這是上帝給我們的權利,只是我們永遠都騙不了自己,無論我們對永恆的存在抱多大的懷疑,我們的內心永遠有一種要求永恆的渴望,這就是人的矛盾,也是因為基督教信仰當年為我點出了這真實的矛盾,我才會想追求認識上帝,也是因為這種渴望永恆的內心,我們永遠不可以因為得著肉慾的享受而滿足.不過,那也不代表我們會成功地追求到永恆,那也是不可能的,我們一生追求永恆,都是注定失敗的,耶穌最終都是要上十字架,不過,他復活了,然後又叫我們相信我們都可以復活.

兩條路,一條(屬物質的)行不通,另一條(屬天的)都行不通,不過上帝說過行得通.而我們今天怎樣選?那是我們的權利去選.

說真的,無論那個人多麼能活出基督,他始終都不是基督,他吸引你是因為他活出了你自己渴望的那形象,但當你認識他,你就會知道他和你一樣,花了多大的精力去與那個充滿私慾的自己鬥法,他一樣受著各種情慾的引誘,所以,有位姊妹有一次向我訴苦,說教會裡的弟兄選老婆,不是選漂亮的就是選有錢的,即使他真是很屬靈,選配偶都是出於實際的個人喜好及需要去選,例如他是傳道人,自然會考慮到什麼樣的老婆才可以在傳教事業上配合他,所謂"上帝預備的",在我看來都離不開現實的條件,我一點都不覺得上帝的安排一定要透過什麼神秘經歷.

而婚姻與戀愛是兩回事,婚姻不是要嫁給你的偶像,而是要嫁給一個人,是你們彼此都需要對方的,你們兩個人共同生活是可以令大家都活得更好的.

我以前愛上了我的屬靈偶像,他是一個醫生,在很多屬靈的事上都令我折服,我愛了他很多年,但他一點都不愛我,我卻一點都不恨他,現在想來,那是因為他只是我所愛慕的一個人,卻不是一個可以與我共同生活的人.

我一點都不反對享受生活,那是我們的權利,是上帝給的,正如上帝也給了我們不信他的權利!但,作為一個信徒,物質生活應在我們生命之中有一個合宜的位置,而不是在上帝的位置上.我個人是這樣想的:雖然我窮一生之力都做不到上帝的要求,但有一些事情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因為,你的良知會告訴你,你的生命不可以缺少它,無論它是多麼渺茫,只要有一刻你感受到它可能是真實的,你的心靈深處會為之而狂喜,並感到活著的幸福,上帝就活在這樣的盼望之內,而這樣的盼望也就會給你動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