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上,能夠遇上這麼好的老板,這麼好的集團,是我此生的福氣!
記得在這份工以前,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十多年,老板也是不錯的,比較大方,不太計較,對員工也從不刻薄,然而,始終在價值觀上與我有很大的出入,因為他們不是信徒,遇到一些事,總認為人們這樣做都沒事,我不做便會吃虧,結果呢?老板因為借一個戶口給一位在股票界具有名氣的朋友用,結果被牽連到內幕交易之中,這場官司,打了幾年,我幫他找那些舊檔案作為呈堂證供,足足有兩大箱的文件.....從公義的角度看,這件事層次很低,如果我這位前老板認為一切只源於他不好運,那我也不會認為他是找藉口,因為,這件事本身就是在不公平的情況下被人告上法庭的,那時,財政司早就把調查的範圍限制在某一段時間之內,亦沒有公佈是因為甚麼原故有這種限制,那就是說,如果有人在這段時間之外進行了可能的內幕交易,是根本不會被查的。
可幸前老板沒有被告入,然而,卻因此而掉了自己證監的牌照,當然,那可不太影響他,反正,他早就不打算再在基金投資界發展了。我離開公司的時候,他已是半退休狀態,弄女為樂,盡享天倫。
說回我現在的老板,他是一位很好的基督徒,說他好,真是好,因為基督徒實在有很多種,能在利益衝突的處境內,仍把信仰放在首位,此其一;真心關心員工,卻給予適當的空間,此其二;賞罰分明,不胡亂扣帽子,遇困難,跟員工一起禱告,而不會卸責怪罪到員工身上,此其三......還有很多好處,不能盡錄!我的朋友都問我這裡有沒有其他空缺,茶水阿嬸之類,退休在這裡,樂不思蜀也!
老實講,從公義的角度看,這公司已到層次很高,我本來沒有理由再批評些甚麼了,就安心在這裡做吧!然而,我想,神的靈有時仍叫我不安,又或許,那未必是神的靈,我仍未弄清楚是甚麼一回事叫我不安,這,正是我未來需要花時間去察驗的事......
昨天開會,我們討論的是建國內樓盤的一些細節,也談到我們在九龍城的樓盤開售時,呎價可能去到八千了,因為,元朗已經五千四......就在這個會議室內,我學會了甚麼叫「發水」,學會了開售樓盤時造就「旺場」的策略,總之,我知道了很多地產界的行規,他們在做一些我並不認同,卻人人如此做的事,與我前老板不同的,只是這些事合法。
我不否認,我們集團的產品優質,我們是一個有良心的地產發展商,這一直是我認為這裡跟別處不同的地方,然而,昨天的會議上,老板因為樓盤設計沒有考慮管理公司的意見而大發牌氣,他說:我們的產品要賣這種價錢,就必須確保這樣的質素,他此言正提醒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這種優質服務,只是因為他們要建立好的品牌,只是因為他們要走高檔的產品路線,他們不與那些鼠輩同伙,只是希望他們的遠見,可以令他們在市場佔有先機,例如,他們不建屏風樓,只是因為怕壞了形象,只是因為他們認為環保是任何產業未來發展的必然方向,那不代表他們不想用盡地積比率,只要法例容許,他們在良心上的讓步,只是要賺取長遠利益的手段,而非目的。
對,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生意人,我老板也無愧於上帝了,我不得不承認這一點,然而,參與這些事本身,已叫我內心感到不安與厭惡,這罪惡深藏在制度之內,要不同流合污,除非你不做這一行吧!
我到現在仍有這種感覺,就是做地產這一行本身,已與罪惡分不開,這是制度的現實,跟在馬會工作的道理一樣,我很希望自己的想法是錯的,我也會花時間去弄清楚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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